低保大学生可以免学费
可以免除高中学杂费。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决定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各地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沟通和配合,按照《暂行办法》确定的政策界限和分工要求,做好政策对象的认定、审核及免除学杂费工作。按地方标准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问题,由地方负责解决。
扩展资料:
低保学生办理要求规定:
1、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名册及按照与相应部门约定的数据格式形式的电子版提供同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
2、教育部门提供的需查询学生信息项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学籍所在地(县级)、学籍所在地国家标准区划代码(县级)、户籍所在地(县级)、户籍所在地区划代码(县级)。
3、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在取得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名册(含电子版)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含电子版)反馈同级教育部门。
低保大学学费减免多少
不可以减免学费。根据国家对低保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得知,低保大学生不能够减免学费,但是可以享受其他政策优惠,可以享受到国家的贫困助学金,而且在贫困助学金的基础上,如果成绩优异表现出色,还可以享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
低保大学学费减免政策由学校自行确定,具体减免额度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低保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贫困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减免学费,也可以申请政府资助计划,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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