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中考志愿设置及录取批次
(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依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20〕11号)并参照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二)普通生、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普通生。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采用划定各批次(层次)录取控制线办法进行,即根据各批次(层次)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确定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招生学校在该批次(层次)的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但不得低于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其中,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录取的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普通生,其投档录取也按以上方法进行。
采用这种投档录取办法,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若志愿填报不合理,也可能出现落选情况,因此,考生在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填报升学志愿。
(三)指标生。
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的录取标准,原则上降15分划定各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若某普通高中的录取标准中存在多个分数,则以该校录取标准中总分较低的分数执行,即“就低不就高”。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也即“指标到校”)的名额及报考该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该校的普通生计划,安排在后续层次面向全市招生。
(四)中职招生。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生投档方法与普通生类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完成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实行注册入学,实行自主招生。
(五)体育、艺术特长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详见《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20年招收体育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佛教招〔2020〕12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202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的通知》(佛教招〔202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