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本科对象有哪些?
1、高中升本科: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专科升本科:招收已拥有或即将获得大专文凭的在校学生或社会青年,若所报本科阶段专业与专科阶段专业不同,除要通过所报专业课程外,还需要加考这一专业的2—4门左右的专科课程。
3、要求: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学习认真、身体健康,服从学校管理。
4、待遇:学生学完相应专业规定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自考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制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