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商经知》著作财产权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商经知》著作财产权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各自的内涵及相互之间的区别?
【答案】 机械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都属于知识产权中著作权的公开传播权。公开一般指的是对家庭成员和经常交往的朋友圈子之外的不特定人公开。要区分三者,首先要明确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作品的分类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其次公开传播权分为现场传播(表演、放映、展览)和远程传播(广播、网络)。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权分为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指的是在现场对作品的表演使用机器设备予以公开播放的行为。其客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和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不包括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创作的作品。如在商场、超市、宾馆、餐馆、飞机等场所播放音乐和相声、舞蹈等表演的视频。这些作品不是电视电台的节目正在远程广播播放的,而是存在VCD、CD中的或者是电脑里的音频视频文件等。放映权,即在现场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其客体一般为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三类。这些作品不是电视电台的节目正在远程广播播放的,而是在胶片、胶卷中的或者电脑里的图片和音视频文件等。所以表演权和放映权都是现场公开传播,它们的主要区别就在于针对的客体不同。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法条不太好理解,其实说直白点,指的是远程公开传播的三种行为:远程无线广播,如电台和电视台播放节目。对被广播的作品进行转播。公开播放被广播的作品,如旅馆、超市等场所播放电视节目。其客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即日常我们从电视和电台看到或听到的,能以广播形式传播的作品。所以广播权和表演权放映权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指的是以广播形式远程公开播放作品或者是用电台电视公开播放这些被广播的作品。而表演权和放映权只能是现场播放,比如在现场播放VCD、CD或者电脑里的图片和音视频文件等。广播权的客体范围要比表演权和反映权都要广。因为法定许可中存在一项“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和播放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实际上广播权受到的限制要多一些。但这个并不是主要区别。
2.问题:商场买了唱片并在商场播放,属于在公众场合传播吗,需要作者和演唱者同意并付费吗?
【答案】这种行为准确来说是属于对表演权(学理上称之为机械表演)的行使。表演权仅有作者享有,因此此种情形仅需要征求作者允许即可。
3.问题: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是否同时侵犯了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答案】发表权是著作人身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财产权。如果一个人未经著作权人的允许,将从未公之于众的作品,上传到网络,供他人点击下载,则既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又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4.问题:录制者在广场录制他人的表演,未经他人同意,录制者是否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答案】享有。虽然擅自录像手段可能不合法,但是并不影响录制品的权利。换句话说,非法录像可能会侵犯别人肖像权,但是肖像权和著作权的使用是两码事,录制者还是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受影响。
5.问题:法定的出租权的客体有哪些?是否包括音乐作品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