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基础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几年,可以报考中级职称主治医师
报名条件:根据
462
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
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1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3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
4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
格证书。
2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
7
年。
(
2
)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6
年。
(
3
)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4
年。
(
4
)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
2
年。
(
5
)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
医师资格。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
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
年。
手机版、网页版、单机版
三位一体多平台学习模式
(
2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
年。
(
3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
4
)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
2
年。
(
5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
2019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
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
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
是指
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
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
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
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
按照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人部发
[2019]69
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
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
报名参加
2019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
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
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
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
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6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专业的
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
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
须满
2
年。
7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
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
8
《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