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建设工程法规章节知识点: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分为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实物质量形成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成果均要在这一阶段得以实现。由于施工阶段影响质童稳定的因素和涉及的责任主体均较多,协调管理的难度较大,施工阶段的质量责任制度尤为重要。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知识点一: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常考点)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责任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
知识点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常考点)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注意: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还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或其他受害人既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进行赔偿的一方彡有权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那部分赔偿向对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