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账务处理?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既可以按面值发行股票,也可以溢价发行(我国目前不允许折价发行)。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1、接受投入固定资产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固定资产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2、接受投入材料物资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材料物资,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材料物资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3、接受投入无形资产
企业收到以无形资产方式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无形资产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减变动
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收资本相一致,当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