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所得税的科目设置
应交所得税的科目设置:
1."所得税"科目
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701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2."递延税款"科目
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2341递延税款"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2301),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
"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
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
采用负债法时,"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还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数额。
【例】乙公司2014年有关损益类科目的年末余额如下(该企业采用表结法年末一次结转损益类科目,所得税税率为25%):
科目名称 结账前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6000000元(贷)
其他业务收入 700000元(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00元(贷)
投资收益 600000元(贷)
营业外收入 50000元(贷)
主营业务成本4000000元(借)
其他业务成本 400000元(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000元(借)
销售费用 500000元(借)
管理费用 770000元(借)
财务费用 200000元(借)
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元(借)
营业外支出 250000元(借)
乙公司2010年年末结转本年利润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将各损益类科目年末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①结转各项收入、利得类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7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00
投资收益 600000
营业外收入 50000
贷:本年利润 7500000
②结转各项费用、损失类科目
借:本年利润 63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0
其他业务成本 4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000
销售费用 500000
管理费用 770000
财务费用 2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营业外支出 250000
(2)经过上述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合计7500000元减去借方发生额合计6300000元即为税前会计利润1200000元。
(3)假设乙公司2010年度不存在所得税纳税调整因素。
(4)应交所得税=1200000×25%=300000(元)。
①确认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3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00000
②将所得税费用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300000
贷:所得税费用 300000
(5)将"本年利润"科目年末余额900000(7500000-6300000-300000)元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9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