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以出轨为由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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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目的★
▼许某某(女方)与李某某(男方)于2000年1月通过相亲认识,在认识后不久,许某某与李某某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婚后生育了儿女。
▼许某某称婚前与李某某通过相亲的形式认识,认识后不久,便草率登记结婚,彼此之间缺乏相互了解。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性格不合一直争吵不断,李某某经常在争吵过程中对许某实施家庭暴力,许某某为了孩子,长期隐忍。
▼自2011年开始,许某某便常年在外务工,每逢节假日回家,李某某均对许某某避而不见,双方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许某某称李某某在婚内出轨,长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
▼双方自2012年就开始分居,至今没有同居生活。许某认为双方婚姻基础较为薄弱,李某某婚内出轨,导致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判决准予许某某与李某某离婚。
★争议焦点★
一方以对方婚内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法院可以就此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吗?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许某某与李某某婚后虽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但只要双方能慎重对待婚姻,共同扶持,加强沟通交流,互相谅解,互敬互爱,夫妻有和好可能。许某主张李某婚内出轨等,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足,其要求与李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不准予许某与李某离婚。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21)闽0524民初7433号
★实务分析★
第一,符合哪些情形,法院才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结合婚姻纠纷案件处理的实务,通常当夫妻感情被确认破裂,法院大多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又有哪些具体情形呢?通常符合以下法定情形,并有相应证据证明,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第二,一方以对方婚内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法院可以就此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吗?
实践中当两人结婚成为夫妻时,应该互相忠诚,当一方在婚内出轨,和其他的异性保持特殊甚至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时,违背了婚姻的忠诚原则,我们通常认为这就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导致另一方受到伤害。
一方以对方出轨为由提出离婚,为何法院又判决不准离婚呢?这是在法律上对出轨认定不等同于同居行为,因而单以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法院以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判决不准离婚。就像前述案例许某某起诉离婚,提出对方婚内出轨,却又没有足够证据,最终被判决不准离婚。
那这又是为什么?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里,有这样的规定,对‘与他人同居’的界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按照这个司法解释,就是说一方婚内出轨,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即使有对方出轨证据,但没有长期共同居住,法院都将判决可能不准离婚。因此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有对方婚内出轨行为,还要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情形,才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