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没有户口本
小编曾经看到过这样的一段话:老人说,以前的人东西坏了,会想着怎么修好,现在的人东西坏了,都是想着怎么换一个更好的。这段话也可以用来形容一部分人的婚姻。但是我相信,每一对提出了离婚的夫妻,一定都存在一些不可调节的矛盾与问题才会选择离婚。当自己觉得无法支持下去,无法维持婚姻的时候,都会想着离婚。也开始考虑离婚需要什么手续。那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没有户口本。
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没有户口本
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二、离婚需要的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必须拿户口本吗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户口簿,但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普遍反映,很多当事人难以提供户口簿。如个别偏远地区还没有规范的户口簿,许多农村居民的户口簿由乡(镇)公安派出所保管,而乡(镇)公安派出所只给当事人出具户籍证明;有些集体户口的当事人提供不了集体户口册的正本,只能提供复印件,还有些当事人因为家庭干涉无法取得户口簿,不少当事人特别是毕业后尚未落户而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大学生等等。 对于以上这些情况,民政部新出台《意见》中都作了相应规定: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下定决心离婚,对于每个人来说或许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之后才做好的决定。当然也有人是脑子一热。小编也见到过很多出了民政局才开始后悔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的人。所以,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可以思考过后再离婚。好了,今天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啦!感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