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加计扣除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对于进项税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一般设置应交税费、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具体的分录应当怎么写?
进项税加计扣除的会计分录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递减进项加计额)
如何理解进项税?
进项税额,指的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分录的时候记在借方。
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加计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做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加计扣除10%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其他。
进项税加计扣除10%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 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 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 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加计扣除10%进项税会计分录
加计扣除10%进项税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贷:其他收益——其他。
根据相关规定可得,纳税人应当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对当期加计抵减额进行计提,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而对于已经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相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则应当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对加计抵减额进行相应调减。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进项税额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因为进项税额是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的税费,销项税额是购买方支付给企业的税费;进项税在借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减少,销项税额在贷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