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报告怎么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具有四个共同特征:应在完成评标后编制。
2、由评标委员会经全体成员签字后向招标人提交。
3、评标报告中应依法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4、评标报告应全面反映评标情况。
5、相关部门规章对评标报告的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
6、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7、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 开标记录; 4)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 废标情况说明; 6)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9、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10、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12、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1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还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
14、(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5、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