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怎样申请毕业?
北京地区自考毕业申报流程及介绍:
1.网上申报
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关于办理XXXX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按照通知文件的要求,登录毕业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初审及复审
申报完成后,系统会根据考生情况自动进行审核,系统审核结果显示在《毕业申报凭单》内,凭单可供打印。对于无补录课程、无信息变更、不缺少接考手续、前置学历合格的考生,系统自动审核通过。通过系统审核的考生不参加现场审核。未通过系统审核的考生,按照《毕业申报凭单》的要求,持毕业所需证明材料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审核。考生通过审核(系统审核或现场审核)后,在申报系统中缴纳毕业审定费用。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毕业申报凭单查看关于领取毕业证书的信息。未缴纳费用的,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复审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一般在1月10日左右发布。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建议考生在“申报状态”栏关注审核状态。
3.毕业申报注意事项
⑴毕业申报系统将原来比较复杂的专业计划,按照一定的规则,划分成几个相对简单的小计划,由考生在申报时按照自己通过课程的情况进行选择。
⑵到现场初审的考生,初审通过后,不在现场缴费,需要自行上网在毕业申报系统中缴费。
⑶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材料需在网上提交,提交方式为:考生在系统中上传前置学历材料的图片(图片可以是网站截图或者纸质材料的照片),并在系统中录入前置学历的信息。如前置学历身份信息跟考生现在的状况相比有变化的,考生需要到区考办现场提交变更的证明材料。
⑷前置学历材料包括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两种。考生已有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的,无需再次查询认证,直接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在毕业系统中提交即可。
考生若因学历认证时间长而无法在申报期间上传学历报告图片的,可先在系统中上传本人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图片,待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后,将报告复印件交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咨询处,但提交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2月22日。凡不能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的,均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前置学历毕业时间不得晚于自考本科毕业时间一个月。否则,前置学历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