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寄宿幼儿园学费
学前保教费(远郊区县城镇 生/月 25 学龄前儿童 学校 学前保教费(远郊区县农村) 生/月 20 学龄前儿童 学校 学前保教费(城近郊区) 生/月 30 学龄前儿童 学校 保育费一级一类(三岁以上/三岁以下) 元生/月 150/200 托儿 幼儿园 保育费一级二类(三岁以上/三岁以下) 元生/月 100/150 托儿 托幼园所 保育费二级一类(三岁以上/三岁以下) 元生/月 80/130 幼儿 幼儿园 保育费二级二类(三岁以上/三岁以下) 元生/月 60/100 托儿 幼儿园 保育费二级三类(三岁以上/三岁以下) 元生/月 50/70 托儿 托幼园所 保育费三级二类(三岁以上/三岁以下) 元生/月 50/70 托儿 托幼园所 保育费三级三类(三岁以上/三岁以下) 元生/月 40/60 托儿托幼园所 保育费四级及未验收(三岁以上/以下) 元生/月 35/50 托儿 托幼园所 托儿补助费 人/月 80 幼儿 幼儿园 保育费(寄宿费) 元生/月 100 寄宿儿童 托幼园所 园所代办费 人/月 日托20全托30 外单位托儿 自办园所 三年赞助费1.8万元,每月全托费650元,特长班收费500元
幼儿园的收费
随着民办幼儿园(包括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的兴起。 “入园难、入园贵”
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12日,黑龙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细则》,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园,政府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据悉,该《细则》将于2012年12月23日施行,试行一年。
细则规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上限标准,示范幼儿园780元/月、人,一级幼儿园520元/月、人,二级幼儿园350元/月、人,三级及以下幼儿园200元/月、人。寄宿制幼儿园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50%。半日制幼儿园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50%。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对2周岁以下幼儿可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幼儿园的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主要包括看护人员工资、水电消耗等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民办幼儿园开学报名情况
民办幼儿园开学,考虑到幼儿的父亲、母亲需到外地打工,家长一般会提前几天帮幼儿报名。
幼儿园怎么收费的?
国家暂行办法明确将幼儿园对入园幼儿的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两类。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幼儿园应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幼儿园对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应根据实际情况退还一定预收费用等。
办法规定了幼儿园的禁止性行为: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同时,要求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要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条 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四)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http://yyk.iask.sina.com.cn/pic/fimg/16099242226247697269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