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使用负数发票
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红字发票是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况下开具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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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负数开具什么意思
1、发票负数开具意思是开红字发票,一般是指在发生退货的时候,并且是已经跨月的情况,对方和该公司都已经入账并且取得购货方所在的税务机关开出的退货证明。
2、该单位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等待税务局的审核批准后开出的发票。增值税专票负数想要重开的话,必须报经税务机关批准才行,如果没有批准是无法开具红字发票的。
3、开负数发票有一点需要注意,增值税的普通发票结合实际,确实开错有误的话,是可以按照实际再重开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若想开负数发票的话,是必须得经过税务主管机关审批才可。未经批准的话,是无法开负数发票的,开了也是无效、违规的。开负数发票,多是指在退货情形下,时间又跨月了,对方和本单位原本都入账了,现要经当地税务机关开出退货证明,该单位获批后才能开发票。
拓展资料:
1、发票的定义: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总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2、发票真伪查询途径有:
①税局查询:登陆国地税局官方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发票查询。
②发票查询平台:时下中国财务信息化门户、友商、易桥大管家等软件已提供各地发票查询平台的整合功能,用户只需登录平台或使用查询软件,即可查询全国各地税局的发票真伪信息,节省了搜索网站的时间。
负数发票是什么意思
负数发票是企业发生销售货物退回等业务时,冲减销售收入的合法凭证。对负数发票管理,税务机关一方面要对销货方纳税人开具的负数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合法依据进行审核,另一方面要对购货方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调减进项税额进行监督检查。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三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在什么情况下开据负数发票
开负数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帐,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命,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是本月开出的发票,只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把发票作废就行.不要开负数发票
开票软件中在填开发票时有:负数发票 项。你打开后,要输入退还发票的号码等信息,系统会自动转换为负数票的。
DOS版本开票系统有开具"销项负数"发票的功能。
不是红字发票,而是销项负数发票,打印出来也是兰色的,只是在增值税专用的右上角(发票代码的上面)标有"销项负数"字样,但不是随便就可以开这种"销项负数"专用发票的,必须:收到你的购货方税务机关出具的《销货退回及折让证明单》才能开具"销项负数"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3]9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
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962号文的规定已经说明,只有原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退回给销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实际操作先按原错票内容开具一张负数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内容开具一份篮字发票交给购货方)。由于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进行认证而发票自身开具没有问题,是不能退回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