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政局离婚流程 2020年民政局离婚新规定
两个人的遇见是缘分,但两个人在一起却是一种考验。也许有的人很疑惑,为什么结婚了的人会想要离婚。其实随着时间的流逝,合适的人自然而然地就会一直走下去,但不合适的人无论怎样做都无济于事。所以有时候,离婚对两个不合适在一起的人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也是一段新的开始吧。国家政策也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改变,可能2020年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也会和之前的不一样。下面是小编为你们整理的一些离婚流程的相关内容,快去看看吧!
一、2020年民政局离婚流程
1、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意愿;
2、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3、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2020年民政局离婚新规定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