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干嘛的
工作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好吗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属于政府行政单位。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特殊的政府派出机构。在我国行政机构序列中,并没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
开发区管委会是属于参公的行政事业单位,福利待遇很好,工资参照公务员标准,一般比公务员还稍高一些。里面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开发区管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开发区管委会是政府单位。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种特殊的机构应运而生。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
开发区管委会
在新的开发区从事城建拓展建设的事业单位机构,具有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等一体化的职能;一般都配有一个类似城投开发公司,合署办公,在管委会里面,主要领导一般都是行政编制,大多数还是属于参公事业编和事业编制;至于具体性质,要看参加考试的性质。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干嘛的
如果是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多半是属于参公编制,如果是参加事业单位考试,那就是事业单位编制了,待遇相对而言,比普通单位,诸如市直属机关单位高一点,毕竟是新开发区,投资多,财力雄厚。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党政机关。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这些年,许多开发区管委会不但对外招商批租土地,而且设立了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俨然成为了当地的特区。
在我国行政机构序列中,并没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种特殊的机构应运而生。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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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但是,在2005年8月1日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这是直接否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体资格的重要司法解释。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能否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
第一种意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具备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它是政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经济技术发展,成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基地,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和经济建设的示范区的经济管理机构。因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1条第二项的规定,即没有明确的被告,法院应该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第二种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项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于国务院对开发区管理目前还没有制定出有关条例,授权的组织更谈不上;如果有相关行政机关的委托,那么就应该告知当事人更换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三种意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隶属任何一个行政部门,而直接由县政府的领导,等同于县政府的一个部门,介乎于企事业单位之间性质,但它又不是经济实体, 以县人民政府作被告主体较为妥当。
笔者认为,经济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具备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它是政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经济技术发展,成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基地,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和经济建设的示范区的经济管理机构。人民法院应该告知更换上级人民政府为被告主体,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更换,执意坚持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被告的话,立案受理是应该的,至于业务庭最后如何处理是审理的事情了。
“开发区”是国家机构改革中的新产物,国务院还没有出台有关开发区管理条例的类似法规,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18日公布,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 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1款u3000“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的规定,就明确说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第二条第2款又规定“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由于该处理决定没有得到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那么本起诉讼的的行政诉讼被告主体只有列县人民政府才较为恰当。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属于什么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属于什么单位
1.“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管委会不属于政府,但却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
2.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党政机关。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干嘛的
3.在我国行政机构序列中,并没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
4.但实际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
5.开发区管委会是对开发区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干嘛的
6.各级开发区由所在地政府领导,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和新型管理体制。
7.所在地政府在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政府对开发区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和开发区有关的工作。
8.同时,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开发区日常管理机构,可以行使政府所授予的规划、土地、工商、税务、财政、劳动人事、项目审批、外事审批等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
开发区管委会是干嘛的
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职责是:
1、贯彻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发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决定,组织制定实施开发区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2、组织制定并实施开发区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
3、制定实施开发区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开发区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统一管理本区域财政工作,授权管理辖区内的国有资产;
4、负责管委会机关和开发区内由管委会管理服务单位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开发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
在我国行政机构序列中,并没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种特殊的机构应运而生。
许多开发区管委会不但对外招商批租土地,而且设立了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俨然成为了当地的特区。对待这一现象,国务院有关部门早有警觉。清理各地的开发区成为这些年国务院议事日程中重要的内容。
但是,由于开发区涉及面广,开发区管委会权力来自于方方面面,所以,在清理的过程中,如果只是减少开发区的数量,或者缩小开发区的规模,而没有从宪法和法律的高度弄清开发区管委会的性质,那么,今后还会出现开发区膨胀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