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一国两制”,不会改变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因为:A.前提是统一
题目内容:
我国实行“一国两制”,不会改变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因为:
A.前提是统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旗帜下
B.两种制度长期并存,但地位不同,社会主义制 度是主体,占主导地位
C.两种制度长期并存,但二者不能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D.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最佳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一国两制”基本内容中关于两种制度并 存,但各自在国家中的地位不同,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观点,考查的角度是从因果关系来看。题肢A本身表述正确,但是从“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角度 强调的,所以不能与题干构成因果关系。题肢C本身表述是错误的,故不予考虑。题肢D则是从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角度来说明特别行政区的性质,与题干中关 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性质也不构成合理的因果关系,故亦不能入选。题肢B本身表述正确,而且与题干紧密相连.
考点核心:
代议制含义:代议制就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代议制本质上是一种民主形式,是一种间接民主,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
民主共和制含义:资产阶级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政体形式。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与贵族共和制的区别),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特别是主要按照议会、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的关系,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
君主立宪制含义:君主立宪制又称立宪君主制,或称“虚君共和”,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
议会制含义:议会制又称内阁制,包括“内阁君主立宪制”及“内阁共和制”,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是其政府首脑(台湾宪政学者与文献称之为“行政首长”,以有别于议会领导人)的权力来自议会(国会)的支持,而这种支持通过两种途径落实:第一是议会改选后的多数议席支持,第二是政府首脑赢得议会的信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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