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工作职责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是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全市高校、中职校学生工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
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1] 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高校、中职校学生工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高校、中职校学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和其他服务工作。负责高校、中职校学生工作数据库的日常管理、统计分析,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测体系。负责本市高校、中职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等相关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全市高校学生工作的相关事务受理及指导服务。
(一)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行政委托业务和代理业务。受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并建立引进人才数据库。为用人单位提供落户毕业生的人事代理等服务。
(二)负责高校毕业生供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工作,开展网络就业市场服务。
(三)承担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和创业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高校国家和本市奖、助学金有关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开展其他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五)承担全市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外国留学生,成人高校本专科学生的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开展高等教育学历网上查询、认证(鉴定)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的相关受理及服务工作。
(一)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和就业情况统计与分析,建立毕业生统计工作电子档案、数据库。承担中职校学生就业和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免费教育等学生资助工作,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帮困信息核实、汇总、分析。
(三)承担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日常学籍管理、学历证书印制发放等工作。
五、、负责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