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权是什么意思
婚姻平权说的简单一些,就是同性之间的婚姻合法化。
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或称为同志婚姻(gay marriage),是指性别相同的人互相缔结为婚姻的关系,当中亦可能会举办民事或宗教仪式。婚姻平权(marriage equality)则是比较符合现今政治面向上的用词,系指所有人不分性倾向或性别皆享有彼此缔结法定婚姻的权利。
目前全世界27个国家已在法律上正式认可并执行同性婚姻: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阿根廷、丹麦、巴西、法国、乌拉圭、新西兰、英国(部分地区)、卢森堡、墨西哥(部分地区)、美国,爱尔兰、哥伦比亚、芬兰、马耳他、德国、澳大利亚、奥地利及厄瓜多尔。
亚美尼亚、爱沙尼亚和以色列则承认在其他国家合法结婚的同性伴侣之法律效力。哥斯达黎加于2018年8月其宪法法院确立通过同性婚姻的法律裁决,在宪法法院限定日期内必须完成同性婚姻的法制化。此外哥斯达黎加在2016年提出动议之后,美洲人权法院(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于2018年1月9日确立通过一项有利于同性婚姻的裁决,预计这将有助于美洲若干国家承认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就字面上是指生理性别同为男性或同为女性的伴侣,可取得民事上的婚姻关系,并有与异性伴侣相等的民事刑事上的权利和义务。双性人、性染色体异常、跨性别、无性别或难以决定性别的情况,因法律情况有时也会归入同性婚姻议题的讨论范围。
在一些国家或行政管辖区,由于历史、风俗或公众民意的原因反对给予同性伴侣以“婚姻”的名义结合,但同时为了给同性伴侣提供近似婚姻的法律保护,而创立了有别于“婚姻”一称的其他形式关系,包括:
民事结合:在权利上等同或接近婚姻,不具有宗教上的意义,纯由民事法所确立
同居或注册伴侣关系:在不同程度上,提供少于婚姻的权利。在有些国家或司法区域,异性或同性关系都可以登记为同居伴侣
同性婚姻:给予同性关系享有该国一般的婚姻权利,与异性关系的婚姻适用同样的法律
在可以注册同性婚姻的国家或司法区域,同性婚姻的伴侣可以举行婚礼。但在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地方,类似婚礼的仪式称为“承诺仪式”,双方借此确立两人关系,互相承诺履行婚姻义务,但这种关系不被任何法律承认或保护,没有家庭(如子女的监护权,部分同性伴侣会领养子女)、财产(如共同财产、税务、继承、遗产税等)、社会(如医疗保险、探视、代做医疗决定、代行权利、移民等)等多方面的平等权利。
同性婚姻在27个国家受到全国性或非全国性的执行。非全国性执行的两个国家中,英国本土目前仅剩北爱尔兰未通过同性婚姻,墨西哥则是某些地方政府仍旧等待修法完成并执行。
以色列、爱沙尼亚和亚美尼亚不承认在其领土的同性婚姻,但是承认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合法进行的同性婚姻。
给予“全国性同性注册结婚的国家”定义,是在同性婚姻相关法律公布生效后才能认定。各国有些海外的属地或拥有自治权更高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案,如荷兰王国及新西兰在人口数极少的某些海外地区尚未如本土一样执行合法的同性婚姻,美国有些美洲原住民部落及美属萨摩亚也不执行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