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分居一年还能和好吗(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

酒醉山茶花
精选回答

一、案件回顾

胡某与崔某于2000年在工作中相识相恋,2002年生育一女,并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但后来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2019年12月,胡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自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之后,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夫妻关系并未改善。2021年7月,胡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原被告在工作中相识,婚后育有一女,应当建立了较为深厚的夫妻感情,但近年来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原告曾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且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综上,法院结合双方感情状况、分居期间等因素予以考量,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原告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二、法律解读

我国采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轨制的离婚模式。协议离婚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和平分手,既化解了矛盾纠纷,有利于协议的履行,也避免了夫妻双方相互指责,减少了仇视与对立,从而被越来越多的离婚当事人所选择。但是,当夫妻双方对离婚有分歧时,如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或者财产分割问题上不能达成合意时,则需要采用诉讼的方式离婚。

自《婚姻法》时代开始,诉讼离婚就已经明确将“感情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基本标准,为此法律明确列举了“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是,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感情是否破裂,毕竟是精神层面上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实践中不一定有充足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由于没有前述的法定事由,也没有证据明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此时,法官若以自身主观感受来判断,在没有客观事实为依据时,所作判决难以具有权威性,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法官通常会本着维护婚姻关系稳定、减少冲动离婚的考虑,判决不准予离婚,这对于部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无实质证据证明的夫妻来说,负面影响较大,长期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也会给他们造成不小的困扰,在客观上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民法典》在总结这类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吸纳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的有益经验,从实体法角度新增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一对夫妻在初次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后,夫妻双方又持续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长期分居亦致使夫妻感情无挽回的机会,这些都表明夫妻感情在前次诉讼之后并无改善,而且,夫妻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持续提起的诉讼表明了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意志坚决,此时判决准予离婚,既尊重了婚姻自由,也维护了家庭及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秩序,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多次离婚不成、离婚诉讼久拖不判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即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是在《民法典》施行之前,只要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准予其离婚。

三、律师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对于因工作、学业等客观原因分居两地,或者一时怄气分开居住的,不构成前述本项规定的分居的离婚法定事由。如,夫妻双方只是“分床不分房”或者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夫妻异地居住,均不能产生分居的法律后果。

虽然《民法典》给名存实亡夫妻关系的诉讼离婚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途径,但是,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是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有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且持续分居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据;否则,在第二次诉讼离婚时可能会面临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为了避免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确定分居的事实;或者通过提供分居时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分居的往来书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加以印证,还可以寻找了解夫妻分居情况的证人在第二次离婚时出庭作证。

作者简介:朱政,执业律师,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

标签:

隐水酣龙 2023-08-03 15:06:08

相关推荐

以教育为话题的议论文800字题目 作文标题及范文

教育对人的成长、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好的教育能够对人起到良好的引导,下面是关于教育的议论文题目及范文,一起来看!以教育为话题的议论文800字言传身教家庭是花根,孩子是鲜花。家风如阳光,鲜花只有在阳光的照射下,...
展开详情

名人友谊小故事简短20字 关于友谊的作文素材

友谊是人生的调味品,也是人生的止痛药。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友谊的名人小故事和经典名言,赶快来看吧!名人友谊小故事1.春秋时期,俞伯牙是当时最善弹琴的人,但终日弹琴,无人赏识。一日,遇到钟子期,子期听到伯...
展开详情

好记星现在怎么样了 有什么用

好记星品牌(以下简称好记星)2003年成立于上海。好记星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支机构。好记星凭借十多年的教育产品研发经验,以移动互联网科技为手段,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在线教育平台。好记星平板电脑怎么样好记星...
展开详情

金融属于文科还是理科 前景怎么样

金融专业既不属于文科也不属于理科,招生时是文理兼收的,所以不用过于担心。但是在金融专业学习的过程中,有一些学科是偏文或偏理的。像是经济政治学、宏观经济学等专业就比较偏向文科;而像是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国际经济学...
展开详情

法理学学什么

教学的着重点在于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法理学的范式,实现视野的更新和融合,实现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提高,实现理论思维能力和水平的深化,深化理论知识和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形成博厚的知识框架。法理学课程法理学是...
展开详情

精选推荐更多>

又何间焉的焉是什么意思

“又何间焉”的“焉”是疑问语气词,可译为呢。出自先秦左丘明的《曹刿论战》。
原文节选: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
译文:鲁庄公十年的春天,齐国军队攻打鲁国。鲁庄公将要迎战。曹刿请求鲁庄公接见自己。他的同乡说:“打仗的事位当权者自会谋划,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说:“当权者目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入朝去见鲁庄公。曹刿问:“您凭借什么作战?”鲁庄公说:“衣食这一类养生的东西,不敢独自享有,一定把它分给身边的人。”曹刿回答说:“这些小恩惠不能遍及百姓,百姓是不会听从您的。”
讲述了曹刿在长勺之战中对此次战争的一番评论,并在战时活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原理击退强大的齐军的史实。文章的语言,无论是叙述还是人物对话,都极为简洁精炼,表意说理,通达晓畅。行文中散句、排比、偶句错落有致,增强了叙事写人的生动效果。其中曹刿的语言尤为精彩,如战场上的指挥用语,简短明确,这不仅衬托出战事紧迫无暇论析战争策略,也表现出曹刿思维敏捷和临战时坚定而自信的心态。

描写冬天的古诗 (全诗)

描写冬天的古诗 (全诗):
1、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露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杜甫《绝句》
2、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柳宗元《江雪》
3、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王安石《梅花》
4、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刘长卿《逢雪宿芙蓉山主人》
5、当春天地争奢华,洛阳园苑尤纷拏。谁将平地万堆雪,剪刻作此连天花。——韩愈《李花二首》
6、百泉冻皆咽,我吟寒更切。半夜倚乔松,不觉满衣雪。——刘驾《苦寒吟》
7、凄凄岁暮风,翳翳经日雪。倾耳无希声,在目皓已洁。——陶渊明《癸卯岁十二月中作与从弟敬远》

商鞅变法的时间

商鞅变法的时间是在公元前356年、350年先后两次实施。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
经济措施:
1、废井田、开阡陌:
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
3、统一度量衡:
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袒露与坦露的区别

袒露与坦露的区别:
1、两者的具体含义不同。
袒露用于表示事件、物体,指毫无掩饰的表露,也指暴露,无遮盖,露在外面,显露。坦露多用于表示思想情感,指坦率地表露(思想、情感)。
2、两者的具体用法有所区别。
“坦露”和“袒露”都可以表示坦率地表露,但如果只是用语言文字表白,并未流露在他人面前或暴露在众人面前,就只能用“坦露”。
袒露造句:
1、我向妈妈袒露了我的想法,得到了她的支持。
2、天太热,他袒露着上身。
3、农民们袒露出右臂作为起义的标志。
造句:
1、他解开上衣,坦露着胸膛,跨马而去。
2、一年多以来,他首次就上赛季的冲突坦露心声。
3、这时不宜向别人坦露心声或与别人分享你的秘密,相反,这时适合倾听别人。
常见热点问答
热点搜索
1-20
21-40
41-60
61-80
81-100
101-120
121-140
141-160
161-180
181-200
作文大全
1-20
21-40
41-60
61-80
81-100
101-120
121-140
141-160
161-180
1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