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刑法》敲诈勒索罪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刑法》敲诈勒索罪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敲诈勒索罪中是否一定要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才可以构成?
【答案】本问是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知识点内容。敲诈勒索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敲诈勒索罪的行为结构是:行为人实施恐吓行为,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你的问题中,乙并未对甲的恐吓产生恐惧心理,也未因恐惧心理交付财物,甲没能取得财物,但是甲已经实施了恐吓行为,是因为乙的原因没能实现这种敲诈勒索行为,所以甲的行为是已经着手敲诈勒索了。在行为人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敲诈勒索他人较大数额钱财的行为后,犯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已具备,如果因此非法取得受害人的财物,就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法条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问题: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中都可能出现索要财务的情节,怎么区分
【答案】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是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两者又有很明显的区别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以至于他们的性质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属于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绑架罪侵犯的主要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是以将要实施的侵害相威胁,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没有实施绑架行为;绑架罪则是通过绑架人质,以交换人质为条件,逼人质亲友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是暴力侵害,亦可以是非暴力侵害,且多是在以后某个时间付诸实施;绑架罪则是以加害、伤害人质相威胁,而且因发出勒索令时人质已在其绑架掌握之中,这种威胁内容随时付诸行动,有现实的加害性和紧迫性;敲诈勒索罪一般是直接从被害人手中取走数额较大的财务;绑架罪则是从被绑架的人质亲友或所在组织取走财务。 3、主观方面也不同。敲诈勒索罪是意图通过被加害人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绑架罪则是意图通过绑架人质,勒索公私财物。
3. 问题:如果赵某以村委会名义实施敲诈勒索应该如何判定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无单位犯罪一说。可以追究赵某刑事责任吗?
【答案】只要满足敲诈勒索罪的行为结构(行为人实施恐吓行为→致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行为人取得财产)即可。敲诈勒索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追究赵某敲诈勒索罪的责任。
4. 问题:甲乙威胁恐吓丙,丙基于恐惧的心理处分财物,甲乙为什么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答案】被害人有无意志【选择】自由。如果有成立敲诈勒索罪;如果没有成立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不需要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只要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且恐惧心理与处分财物之间具备因果关系。
5. 问题:一个人并没有犯罪,另外一人以告发其犯罪为由索要财物,是成立敲诈勒索罪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