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包含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所谓党内民主,就是保障党员的各种民主权利,所谓党内集中,就是党的意志统一、组织统一和行动一致,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纲领、路线和政策。
一、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民主集中制就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它包含两方面,分别为民主和集中,所谓党内民主,就是保障党员的各种民主权利,使党员真正享有平等的直接或间接的决策权、党内事务的管理权和监督权;所谓党内集中,就是党的意志统一、组织统一和行动一致。
民主的具体体现: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是由党员或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本决策是由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经过党员大会或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决定的;党的领导机关要定期向党员或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内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等等。
集中的具体表现: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纲领、路线和政策;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整体,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纪律;在这个基础上实现全党行动的一致。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