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省高考招收农村贫困学生优待政策
辽宁省2020关于做好高校农村招生工作的通知2020继续组织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辽宁省其他试点高校农村生源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辽宁省重点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重点高校专项计划被称为“辽宁省高校专项规划”)。
1、 实施区和户籍区
教育部高等学校专项规划和辽宁省高等学校专项规划的实施区域,分为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远、新宾、西丰、本溪、宽甸、丰城、北镇等19县(市)。
户籍面积定义如下19县(市)农村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城乡统计分工的批复【2008]60编号)要求,参照辽宁省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年度《城乡分类统计编码》,城乡分类编码220(村庄)210(中部农村地区)123(特殊区域)122(镇乡结合区)121(市中心)和112城乡一体化地区是指农村地区。
2、 应用条件
(1) 教育部高等学校专项规划
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与辽宁省接轨2020统一高考申请条件。
2候选人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住所应当在上述实施地区的住所地范围内,候选人本人应当具有当地连续性3户籍多年。
3考生须连续在县(市)中学拥有户口3学生状况和实际学习。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有关高校可根据上述条件提出其他申请条件,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2) 辽宁大学专项规划
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与辽宁省接轨2020统一高考申请条件。
2候选人必须连续在上述地区注册3户籍多年。
3考生须连续在县(市)中学拥有户口3学生状况和实际学习。
3、 报名方式
1教育部高等学校专项规划。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开始前,应当安排录取。
2辽宁大学专项规划。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批次不单独设置。大学志愿作为普通本科批次大学志愿的组成部分填写。
3已经备案并应当录取的考生,不得主动申请退学。
四个。资格考试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考生的学籍资格进行审核。
2市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对报名考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3市、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核报名考生类型(农村新年或农村上年)。
5、 注册、资格公示和问责
1教育部高等学校专项规划。考生登录教育阳光高考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
2辽宁大学专项规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填写专项计划。
3省、市、县(市)招考机构和中学将公布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学校情况、实际学习情况、考生本人情况等),通过考试机构网站、考生所在中学网站、班级两个专项计划资格考试的。宣传期为5工作日。
4考生伪造、变造、变造、伪造户口、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专项计划申请资格的,取消专项计划申请资格。对在考核、招生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学校、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33《普通高等学校非法招生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号)36不)严肃处理有关规定,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