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当出口企业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时,一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出口企业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1、转出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出口退税相关分录
1、采购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出口销售免税,货款折合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计算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什么是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贷记该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
出口企业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退税率)。
出口企业进项税转出的时候,借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贷方计入进项税额转出明细核算,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急!
转出时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交纳税款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
认证后的发票税局让进项税额转出,说明开票方在没有经过你们同意的情况下把票作废了,属于违规操作。发票做废前,要收回发票各联。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运输单位造成的采购物资短缺,运输单位予以全额赔偿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按这部分物资的价款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转出,按这部分物资的增值税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予以转出。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本月交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
6.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何做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1、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实际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 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扩展资料:
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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