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听闻爱情,十有九悲。唯愿那一悲,不会痛彻心扉。当感情淡了,有人选择坚守,相信自己终究能打动对方,能让对方再次回到自己身边;有人选择放手,放过自己也放过对方。当然,这两种选择并没有绝对的孰轻孰重之分,有人说,还爱着,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有人说,变质的感情早已没有挽留的必要,那么,你呢?想放手,却不知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想必也是会耗光最后一点温情呢吧。
一、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搜索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这种情况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因为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与女方感情深,如果突然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可以由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就是。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做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
第三,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1、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婴儿会判给女方,因为孩子小,属于哺乳期,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较适合与女方一起生活。
2、但是如果女方患有某种不可治愈的疾病,不尽孩子的抚养义务,女方品行不端 ,或者经协商后孩子随男方生活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可以跟随男方生活。
3、两岁以上的孩子,会酌情考虑哪一方更适合孩子的成长,主要考虑家长的经济情况、生活环境、责任感、情感因素等。
4、十岁以上的孩子,如果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孩子的意见,这么大的孩子已经能够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想法了。
5、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探望,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写明,这个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不能阻止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7、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每月给对方一定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当然在抚养费问题上,也要夫妻双方自愿协商。
三、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抚养义务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那么对“存在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和“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
3、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在确定抚养关系时可以考虑该子女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