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干货之《经济法基础》
开设了此专栏就不说些空泛的东西了,为了能帮到大家,老黄就分享点干货~~今天就来说说《经济法基础》吧!
首先我们要清楚一件事,我们在拿到教材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整本书的架构。
《经济法基础》教材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经济法,共四个章节,包含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第二部分为税法,涵盖了所有单项小税,具体有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下面来说下5个学习方法吧,帮助大家顺利备考~
一、专业名词听故事
对于一开始学习备考的朋友而言,最难入门的就是法学专业名词,可能一脸懵,大家可以结合案例来加强理解。
【示例】法律关系
【技巧】两个人从大一同学关系,大二恋爱关系,再到大四的婚姻关系,其中只有婚姻依靠法律来协调,而恋爱中并没有明文要求恋爱第一天保持15米等等,因此婚姻关系属于法律关系。
二、理解记忆需法理
理解记忆是王道,死记硬背是一时。很多人在学习《经济法基础》时常会陷入学了后面忘记前面的困扰,其原因就是没有从根本上掌握法理,死记硬背只会让自己很难受,而且会影响大家的积极性。
【示例】限制背书
【技巧】票据法中限制背书学习过程中,如果能理解立法背后的原理,学习就会变得很轻松。结合实际来看,A出票给B,A如果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由于A是根源上的出票人,所以能够给票据定性),则票据不可转让,如果B把票据背书给C,背书无效。如果A没有写,B(不是根源出票人,不能改变票据可转让的属性)背书给C、记载“不得转让”,C转让给D,由于A根源出票人未写,表示可转让,则背书行为有效。
那么B记载“不得转让”有什么作用呢?在D请求付款被拒绝之后,可以找B追索、让B承担票据责任吗?显然不行,即法律规定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责任。
三、归纳总结靠导图
初级会计学习是一个把教材由厚变薄的过程,如果你是听的视频课程,一般在授课老师的课程中基本每一个章节后面都提供了精心总结的思维导图,帮助大家提炼重点、难点和关键词,把零散的知识点串连成线,便于理解和记忆。
下面整理了些:
四、课后巩固勤练习
很多人在听课的时候都觉得理解得很好,但一做题就错,这就需要大量的经典习题来巩固。建议选择质量好点的题库,从章节练习到真题练习再到模拟练习,最好是一套的。
五、坚持到底最重要
不是因为看到希望才坚持,而是坚持了才能看到希望!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在最后希望大家能够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坚持努力备考初级会计师考试。
就写到这了~~~~~
这里是老黄,一个从事会计教学十几年的大学老师,喜欢玩知乎,考过很多证,在考试方面也算是颇有些心得。财会路,其实也是一条不断学习的路。
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无论是会计问题、情感问题,还是更多未知的问题),老黄都在这里知无不言,为你详细解答!喜欢就赞同,感慨就评论,有用就收藏,实用就感谢,疑问就私信,我们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