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最近有一些比较火热的话题,其中的一个话题是关于《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这个话题是大家十分关注的。对于婚姻来说,经营婚姻是十分困难的,俩人在一起久了,难免会发生一些大大小小的矛盾,如果没有及时的解决,或许就变成裂痕,无法解决的那种呢!而且如果有一方有了离婚的念头,一方不离婚一方要离婚怎么办这样的情况出现要怎么办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死活不肯离婚”,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二、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根据上述分析,若一方不愿离婚,我们仍可以通过起诉办理离婚。如若掌握上述五种情形的证据,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准予离婚。除此之外,则建议您如若能与对方协议离婚是最为方便快速的。
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
“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在4日的发布会上表示。
他介绍,申请,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即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即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即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实小编觉得婚姻中的经营是最重要的,如果大家经营的不妥当,对方或者自己产生了离婚的念头,这就是一个不太好的预兆了,一般来说,如果真的有一方坚决要离婚的话,那就说明这段关系产生了不可弥补的问题呢!好了,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