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最根本的区别是( )。
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合作社最根本的区别是性质。
以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初级社”。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以个体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的特点是土地入股,耕畜、农具作价入社,由社实行统一经营。
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产品在扣除农业税、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按照社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及入社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多少进行分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形式。
土地、牲畜、大农具仍归农民私有,但统一交给合作社集体使用,牲畜、农具也可折价归公,合作社农、副产品的净收入,一部分交农业税,一部分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一部分按劳动报酬、土地报酬和其它生产资料报酬三种形式,在社员间分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高级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建立适应生产需要的劳动组织,其基本单位是生产队。
农民合作社的具备条件: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社会主义改造中,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区别是?
社会主义改造中,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的主要区别是:A 性质
主要区别
1.以主要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初级社”。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以个体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的特点是土地入股,耕畜、农具作价入社,由社实行统一经营;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产品在扣除农业税、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按照社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及入社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多少进行分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土地、牲畜、大农具仍归农民私有,但统一交给合作社集体使用,牲畜、农具也可折价归公,合作社农、副产品的净收入,一部分交农业税,一部分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一部分按劳动报酬、土地报酬和其它生产资料报酬三种形式,在社员间分配。
2.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简称“高级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建立适应生产需要的劳动组织,其基本单位是生产队。
在建国初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形成合作社,现在还有合作社吗?如果有是什么样的农业社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后解散的。
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农业社”。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形式,是劳动农民为共同发展生产自愿联合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集体化程度的不同,又分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初级社实行社员私有土地作股入社,统一经营;大型农具、耕畜等入社统一使用,由社付给报酬,或作价入社,由社分期付款;劳动成果按劳动资料股和劳动分配,土地等劳动资料股的报酬一般低于劳动报酬
农村初级社是哪年1956年把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由私有变为公有,实行集体经营,按劳分配。 成立了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有的地区开始试办。1953年发展到15053个,参加的农户27.2万户。最多时(1956年1月),达到139.4万个,参加的农户10668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0%。以后,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大量转变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底,全国75.6万个农业合作社中,还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1.6万个,到1957年仅存3.6万个。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中国农民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建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经济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初级社一般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特点是: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将私有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分社统一经营和使用,按照土地的质量和数量给予适当的土地分红,其他入社的生产资料也付给一定的报酬。初级社在社员分工和协作的基础上统一组织集体劳动,社员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劳动报酬,产品由社统一支配。初级社有一定的公共积累。初级社与互助组相比,实行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统一经营,积累了一定的公共财产,在社的统一计划下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部分地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初级社部分地改变了私有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