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感情破裂的10种情形)
我们都知道现今的结婚率越来越低,离婚率反而越来越高,离婚、再婚早已习以为常。然而,有不少人反映离婚难,特别是一方愿离一方又不愿离的情况下,到底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诉讼离婚的条件是: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可看出,可以明确准予离婚的条件是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形下,对于双方都无过错的,仅是三观不合的或感情已无的该怎么离呢?
很多人都不知道以下这个法律规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离婚认定感情破裂的有以下10种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这个常见于落后地区的“相亲”群体以及在网上聊天认识而结婚的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可根据这个条件离婚。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注意,这种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仍有另一方给予照料,这样就可以离婚。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因为结婚需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不得存在胁迫才有效。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注意,在这个条件下的已给付的彩礼也可以向对方要回。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