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的四种类型
共同共有的四种类型有夫妻共有房产、家庭共有房屋、共同继承未分割前的房产、合伙房屋。
1、夫妻共有房产: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屋属夫妻共同共有。这种取得无论是购买、继承、赠与都为共同共有。
2、家庭共有房屋:用家庭积蓄购建的房屋是共同共有房屋。
3、共同继承未分割前的房产:遗产房屋在未作分割处理前,属各有权继承人共同共有房产,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处理。
4、合伙房屋:两个以上当事人互约出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共同经营事业的组织。
共同共有:
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