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凭证去哪里办理(房屋租赁证明在哪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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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1、出租人(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2、承租人(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4)发给《房屋租赁证》;(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三、不仅携带当事人身份证件,还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有关证件、证明和文件:1、租赁合同。
3、使用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可以在订立合同前先向房地产部门领取。
4、 u30002、《房屋所有权证》。
5、扩展资料;法律效力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6、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7、(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8、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9、(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10、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11、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12、(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13、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
14、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
15、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