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民法》共有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民法》共有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请问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份额给外人,没有通知其他共有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案】按份共有人处分自己的份额无需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但是需要通知其他共有人,民法典第306条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未通过其他按份共有人的,其他按份共有人可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问题:请问共有物没有约定不得分割,是否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答案】首先要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民法典第303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问题:请问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侵害了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答案】首先要看是否已完成了交付或登记。 1、如果未完成交付或登记,此时按份共有人还是所有权人,而买受人享有合同债权。此时按份共有人可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 2、如果已完成交付或登记,此时买受人已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人只得以其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向出卖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4、问题:请问出租共同占有物,需要2/3以上共有人同意还是全体共有人同意?
【答案】首先要共有要区分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5、问题:关于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请问如何认定同等条件下谁具有优先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