馈赠的意思
接受了人家的馈赠就要事事顺从不得违背吗?
接受了人家的馈赠就要事事顺从不得违背吗?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时代的旺盛,网店的兴起,馈赠便成了缕见不鲜的事…比如可以领优惠券去购买…优惠券的消费是有它的范围的…或者商铺,商店为了促销商品…满一百送…都是为了销售做出的让利…你可以针对自己的需要做出选择…而不是因为便宜优惠去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是吧!东西再好不是自己所需,与己无利占有添烦…可以选择自己之需,但必须建立在不被別人牵制,利己从心正义的基础上的人违背自己意愿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沒有一个人愿意做傀儡,只要自己的躯壳还活着,谁都不愿违背自己的意愿活着。
面对竞争压力,生活艰辛,要独立思考正视,不停改变自己,不要随意附和,要活出自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总的付出才有得到…如果馈赠是建立在事事顺从违背上的话…你是否考虑,那馈赠的价值所在…“占小便宜吃大亏",看似眼下是有利长远是失利的,只有站的高才能看的远,不为蝇利而牵制,不因小失大,才能还自己一身轻松。
“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正视自己敢于和己与人说“不"。
还自己一个独立自信,有想方的自己,你会阳光,快乐的…
接受了他人馈赠,就事事顺从,说的好听点,叫思想意识疆化,被物所困,因财失志。
说难听点,叫财奴,因财而失自尊。
馈赠本应是心甘情愿,表明心迹的一种行为,没有目的性,不求回报的,常言说的好,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这个道理。
馈赠如咐加任何条件,如,为达一定目的,馈赠礼物甚至重金,使人委意屈从于己,这就成了人格与物质的一种交易。
如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钱色交易等等社会乱象。
馈赠就形成一种表面现象,而实质往往是阴暗邪恶,饱藏祸心的一种交易,是见不得人,见不得光的。
无论接受馈赠,或馈赠于人,都应以不为逐名,不为物困为前题,方可守住自信,自尊,自强。
才能不失人格,不丧道德,遵纪守法。
才能彰显人间真情。
一己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