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退税应计入哪个科目
税务机关退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税金及附加——房产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
其中,“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主要核算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的错误、会计分录的差错以及漏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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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金额计入什么科目退税的相关知识
1、收到的退税收入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里的,所以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3、如果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例如福利企业)退回的增值税,应计入“补贴收入”。
收到国税退税收入记入什么科目
计入: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扩展资料
营业外收入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例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等等。
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
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