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财政局:关于外地人员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事项说明
北安市财政局关于外地人员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知
按照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颁发和管理。除下列三种情况外,各市县不受理非本行政区域的人员报名参加本辖区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持有外地身份证,但属于本地大专院校在校生。报名时需审核其学生证及复印件。
(二)虽持有外地身份证,但有本市派出所开出的长期居住的证明或长期暂住证。
(三)持有外地身份证,但在本辖区有工作单位,户籍暂未迁入,报名时需要在《黑龙江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工作单位栏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详细单位地址,同时提供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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