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法院仍然判决不离婚)

千里清秋
精选回答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真的一定会判决离婚吗?这可不一定!尽管当事人已经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实际上仍存在判决不离婚的可能性,我们今天就来谈谈这个话题。

一.经典案例回顾

执笔写这篇文章之时,不禁让我想起前不久接待的客户小李(化名)的咨询,大致情况是小李与其丈夫感情破裂,但是小李的丈夫一直不同意离婚,双方无法确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因此,小李已经向法院提起了两次离婚诉讼,但是两次判决均为不准予离婚。

小李前两次的离婚诉讼均没有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而是在网上查询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认为只要起诉两次,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只是走个程序的问题,没有必要委托专业律师去代理。

一方面,小李没有诉讼经验,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两次离婚诉讼中小李都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另一方面,小李的丈夫却在庭审上极力挽回这段感情,作出婚姻修复承诺。判决结果让小李觉得很不可思议,小李这才意识到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

其实,在初步了解小李的情况后,我对于两次诉讼离婚,法院均判决不离婚的结果并不意外。只是在小李的认知中,第二次诉讼只是走程序就能达到其离婚的目的。这种错误的思想,导致小李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后,仍未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为何大家认为两次诉讼离婚就一定会判决离婚?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存在两次诉讼离婚还是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情形。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法律相关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从这一法律规定可以获取如下三个重要信息:

其一,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在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其再次起诉的请求;

其二,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6个月之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

其三,人民法院第二次受理离婚请求,并不代表一定会判决离婚,起诉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但最后法院是否支持,则要依据提交的证据和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因此,根据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家事案件时,本着调解的原则,对于首次提出离婚的案件且离婚诉请存在争议的,以判决不准离婚为主,而不能简单依照一方的起诉而草率判决离婚。

离婚诉讼当事人6个月后未和好,婚姻关系确无法维系再诉至人民法院的,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设置六个月的和解期,主要考虑到给予双方更加宽裕的时间充分考虑离婚与否的问题。同时,也给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一个挽回夫妻感情的机会。

小李正是了解到了上述的规定,认定二次诉讼离婚肯定会判决离婚。但是,以上只是司法实践的普遍做法,并不代表不存在例外的情形。

诉讼都是存在风险的,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前我们谁都无法保证诉讼的结果。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可以大大增加胜诉的概率。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下面我们谈谈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判决不离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共列举了14条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

其中第7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注:该内容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相抵触,应属于无效)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因此,若离婚诉讼当事人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双方的情况并不满足上述“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情形,在我国采取离婚限制主义的法律环境下,无其他明显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官在认定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引用该条文判决不准予离婚诉请。

事实上,起诉的次数并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据只有一个: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在仅有双方当事人陈述且陈述的内容不一的情况下,法官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虽然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已经有了第一次起诉的基础,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但仍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具体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若在6个月的和解期,仍然与对方共同生活,亲密接触,那么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有和好的迹象,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而在二次离婚诉讼中判决不离婚。

因此,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显得尤为重要,在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的6个月和解期期间,应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收集好相关证据,同时注意避免与对方有不必要的相处。

主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第一,双方谈及离婚事宜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录音等;

第二,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的状态的证据;

第三,防止对方收集有关证明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应尽量避免与对方在公开场合在一起,如一起外出旅游,参加聚会等。

现在很多人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是为了第二次的起诉做铺垫的,故认为第一次的起诉并不重要。为了节省等判决的时间,在法院判决出来前即向法院提出撤诉。

这种情况,当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可根据第一次起诉时撤诉的行为,可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性,不作为曾经感情破裂的证据,而将二次离婚诉讼视为第一次离婚诉讼进行审理、认定。

因此,诉讼策略很重要,走错一步或者一个细节都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走向,专业律师的价值往往就是在此时体现。

若一方存在特殊的情形,如患有精神疾病,而其法定代表人又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的,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法官出于维护家庭及社会稳定的考虑而不准予双方离婚。

再如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均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法官也会斟酌子女的利益而不准予双方离婚,待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判决。诸如此类的特殊情形很多,文章篇幅有限,无法一一列举。

看完这篇文章的朋友或许会感叹,第二次起诉离婚竟然还有判决不离婚的可能?特别《民法典》出台后,协议离婚都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当今社会想要离婚或已成为一大难题?

其实不然,专业的婚姻律师有多种诉讼技巧可以做到快速离婚,同时为你争取到最大的权益。因此,若有这方面的业务需求,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做,而不是像文章开头的主人公小李那样,在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后才去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快乐的心 2023-08-06 12:02:13

相关推荐

适合发朋友圈的唯美说说短语

一、我嫉妒你身边每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他们就那样轻而易举的见到,我朝思暮想的你。二、不要做廉价的自己,不要随意去付出,不要一厢情愿去迎合别人,圈子不同,不必强融!三、凡是离开你的,都不是你的,不管是人还是钱。做一...
展开详情

经典个人签名 最经典的个性签名

人生到老不容易,不能事事都如意。一杯苦酒对月歌,歌不尽离愁,明月清风与谁说,说不出寂寞。快乐不像烦恼那样随时随地的跟随在你的身边。你在飞奔,我在行走!可我,永远不会摔倒。时光不老、我们依旧还在。哥,不寂寞。因为...
展开详情

神兽放假经典语录 神兽放假经典唯美语录

终于放寒假了,各路神兽欢聚一堂,势必闹个天翻地覆。“神兽”归笼!妈妈送孩子返校后哈哈大笑:他不开心我开心开心开心,在家三个月的神兽终于归笼了,期待俩个月后的蜕变!这周日是不是工作日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家里的...
展开详情

如何更改图片上的文字 这个方法还是很简便的

用美图秀秀就可以更改图片上的文字,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在电脑上下载并打开“美图秀秀”,点击“美化图片”。选择“打开一张图片”,打开需要修改的图片。点击“消除笔”,涂抹需要修改的文字。点击“应用”即可消除文字。打开...
展开详情

打扮自己9大技巧 让你一天都美

妆前乳之前,用纸巾轻压全脸:清洁皮肤后,在涂抹妆前乳之前,用纸巾轻轻压于全脸。肌肤外多余的油脂会容易造成脱妆。切记不要使用吸收力过强的吸油面纸,适度地吸收油脂还是使用纸巾最恰当!别忘了检查容易出油的t字部位和鼻...
展开详情

精选推荐更多>

小聪明是什么意思

小聪明,汉语词汇,拼音:xiǎo cōng ming,释义:在小事情上或枝节方面显露出来的聪明,多损伤大局或不利于长远。常含贬意。是指此人虽聪明伶俐,但不能做到大智若愚,为人处事时总以为别人想不到,而运用自己的谋划和行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引证解释:
1、元·汤式《湘妃引·和陆进之韵》曲:“使聪明休使小聪明,学志诚休学假志诚。”
2、清·金松岑、曾朴《孽海花》第十四回:“威毅伯笑道:‘只是小儿女有点子小聪明,就要高着眼孔,这结亲一事,老夫倒着实为难。’”
3、鲁迅《故事新编·非攻》:“我们的老乡公输般,他总是倚恃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兴风作浪的。”
4、艾芜《人生哲学的一课》:“我得弄点小聪明,就是装假也不要紧。”
造句:
1、张剑总喜欢在同学们面前卖弄那点儿小聪明。
2、耍小聪明的人,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常常把事情弄糟。
3、你就爱耍这种小聪明,但哪一次不是弄巧成拙,整了自己?

反常必有妖怪的前一句是什么

前一句是“事出”,全句是“事出反常必有妖”。意思是事情反常就一定有奇怪的地方。
出自清朝纪昀《阅微草堂笔记玉马精变》,原文是:越七八日乃萎落,其根从柱而出,纹理相连,近柱二寸许,尚是枯木,以上乃渐青。先太夫人,曹氏甥也,小时亲见之。咸曰瑞也,外祖雪峰先生曰:物之反常者为妖,何瑞之有!曹氏亦式微。
译文:
花叶繁茂下垂,过了七八天才枯萎谢落。花的根从柱生出,纹理与柱相连;靠近柱子二寸光景,还是枯木,往上才渐渐发青。先母太夫人是曹氏的外甥女,小时亲眼见过厅柱的牡丹,当时都认为是吉祥征兆。我的外祖雪峰先生说:“反常的物就是妖,哪有什么吉祥征兆?”后来曹氏门庭也衰落了。
纪昀(1724.7.26-1805.3.14),字晓岚,一字春帆,晚号石云,道号观弈道人,直隶献县(今河北沧州市)人。清代政治家、文学家,乾隆年间官员。历官左都御史,兵部、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太保管国子监事致仕,曾任《四库全书》总纂修官。

诫子书是什么体裁

《诫子书》的体裁是书信,《诫子书》是政治家诸葛亮临终前写给他儿子诸葛瞻的一封家书。
原文: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译文:
君子的行为操守,从宁静来提高自身的修养,以节俭来培养自己的品德。不恬静寡欲无法明确志向,不排除外来干扰无法达到远大目标。学习必须静心专一,而才干来自学习。不学习就无法增长才干,没有志向就无法使学习有所成就。放纵懒散就无法振奋精神,急躁冒险就不能陶冶性情。年华随时光而飞驰,意志随岁月而流逝。最终枯败零落,大多不接触世事、不为社会所用,只能悲哀地坐守着那穷困的居舍,其时悔恨又怎么来得及?
文章阐述修身养性、治学做人的深刻道理。从文中可以看出诸葛亮是一位品格高洁、才学渊博的父亲,对儿子的殷殷教诲与无限期望尽在此书中。全文通过智慧理性、简练谨严的文字,将普天下为人父者的爱子之情表达得非常深切,成为后世历代学子修身立志的名篇,并入选中国义务教育语文教材。

正余弦公式互换

正余弦公式互换有:
sin(π/2-α)=cosα。
cos(π/2-α)=sinα。
sin(π/2+α)=cosα。
cos(π/2+α)=-sinα。
cos(π-α)=-cosα。
sin(3π/2-α)=-cosα。
cos(3π/2-α)=-sinα。
sin(3π/2+α)=-cosα。
cos(3π/2+α)=sinα。
互换口诀: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
正弦(sine),数学术语,在直角三角形中,任意一锐角∠A的对边与斜边的比叫做∠A的正弦,记作sinA(由英语sine一词简写得来),即sinA=∠A的对边/斜边。
余弦(余弦函数),三角函数的一种。在Rt△ABC(直角三角形)中,∠C=90°(如概述图所示),∠A的余弦是它的邻边比三角形的斜边,即cosA=b/c,也可写为cosa=AC/AB。余弦函数:f(x)=cosx(x∈R)。
常见热点问答
热点搜索
1-20
21-40
41-60
61-80
81-100
101-120
121-140
141-160
161-180
181-200
作文大全
1-20
21-40
41-60
61-80
81-100
101-120
121-140
141-160
161-180
1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