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的意义
税收的概念是什么?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
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对税收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的需要; 二、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力)。
税收征收的主体只能是代表社会全体成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是无权征税的。
与公共权力相对应的必然是政府管理社会和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 三、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 四、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
我按照公共财政学的一般逻辑简单捋一下。
1、我们为什么要上税?以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每个社会成员把个人的财产让渡一部分给国家或政府,来换取享受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这里涉及到一个关键的概念:公共产品。
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不能由市场提供。
比如国防服务、公共安全服务、道路桥梁。
2、上税的意义是什么?我把这个问题理解为财政的职能问题。
常说,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失效的财政。
最早的税收,就是用来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
后来,财政所干涉的领域逐渐扩宽,承担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等更多职能。
3、税收对于社会效率和公平更侧重哪个?事实上,在税收问题上,做出权衡取舍的是三个要素:收入、效率、公平。
三者不可兼得。
首先必须保证筹集到足够的收入。
“效率”,是税收中的中性,不扭曲市场参与者的微观选择。
“公平”,是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能够满足社会偏好的收入分配。
至于效率和公平的取舍选择,可以表现在一国税收结构上。
一般认为,流转税有效率不公平,所得税无效率但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