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计分录
残疾人保障金这个问题是大家经常关注的事情,因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利益,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清楚,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如果没接触过这方面知识的,还是要给大家科普一下
什么是残疾人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残疾人保障金会计分录则怎么做?
关于残保金的会计处理以后两种方法:
1、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直接缴纳,直接作凭证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需要提取的话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可以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实际上交时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账目登记,是这样安排的。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把残保金记入管理费用,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就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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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残保金的会计处理:
1、企业应缴纳的残保金:计提时: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应交税费—残保金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
2、超出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益
3、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政策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计入“其他收益”
科目
政策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利得和损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
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的定义
处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残保金的计算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举个例子:
比如惠州的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万元,上年度职工总数80人,没有残疾人。 那么:应缴纳的保障金=(80*1.5%-0)*6万=7.2万元
交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做分录记账如下“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残保金交纳时:代: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