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人、征收范围、征税环节是什么?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例如: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的零售企业、卷烟的批发企业。
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征收环节: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 在零售环节纳;
【其他应税消费品 】 ?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纳;
【卷烟】 ?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纳;
【超豪华小汽车】 ?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和零售环节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