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民法》民事法律关系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民法》民事法律关系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什么行为属于情谊行为?在产生救助义务的情谊行为中,若违反救助义务,是否会产生侵权责任?
【答案】情谊行为的约定本身不受民法调整,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合同关系,如一方违反约定,不产生违约责任。例如请客吃饭、或者是看电影,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合同关系,如一方违反约定,不产生违约责任,因此这属于情谊行为。在情谊行为中,如果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则成立侵权责任,即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意味着受民法调整。产生救助义务的情谊行为,若违反救助义务,也会产生侵权责任。例如在共同饮酒者之间负有饮酒当时的注意义务和饮酒之后的注意义务。
2、问题:事实行为为什么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两种不同的类别。 以意思表示要件为标准,民事行为分为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所谓民事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客观上能引起事实法律后果的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要条件。
3、问题:为什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答案】因为合同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通过意思表示去订立的,具有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目的,因此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合同关系因合同订立行为而发生,是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因此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也就是说只要合同符合生效要件合同关系自然成立,这是一种法律事实。
4、问题: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平等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民事关系与之不同,并非所有的民事关系都能得到民法的强制保护,上升为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概念不同:民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这种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被调整范围不同:民事关系既受道德的调整也受法律的规范,民事法律关系受法律调整的民事关系;范围不同:民事关系包含民事法律关系也包含其他平等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5、问题: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