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县(关于清平县简述)
1、汉置贝丘县,北齐省。
2、隋初复置,开皇十六年(595)改为清平县,属清河郡,故治在今临清市 戴湾镇水城屯村。
3、宋元丰四年(1081)因漯河决城毁,治所迁至明灵寨即今高唐县清平镇。
4、明、清皆属东昌府。
5、民国年间,先后属济西道、东临道、德临道。
6、1946年8月,为纪念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冀南行署第七分区政委肖永智,曾改名永智县。
7、1949年8月恢复清平县,属平原省聊城专区。
8、1952年平原省撤销,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同年县政府迁至临清市康庄镇。
9、1956年清平县建制撤销。
10、其辖区分别划归临清县和高唐县、茌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