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加强同级监督
1、积极完善监督体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监督上走新路。
一要实行纪委书记“空降”制度,打破过去由同级党委提名产生纪委书记的惯例,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各级纪委受同级党委制约的程度。
坚持和明确这一制度,有益于中央(上级)加强对地方的“垂直”监督。派驻监督机构成员一般2年左右更换或异地交流一次,防止时间长了,自觉不自觉地陷入地方关系网。
2、强化监督意识,在善于借势,整合资源,合力监督上下工夫。
一要正确认识监督的重要意义。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是从严治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可靠保证。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的条件下,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具有无比特殊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纪检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干部任用、经费保障、查办案件等工作,要首先赢得上级纪委的关心重视,借助上级纪委的强有力支持,减少工作阻力,扫除工作障碍。
同时,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善于在工作中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调动各个层面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整体合力。
3、提高监督能力,在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监督上尽职尽责。
纪委要监督同级党委,纪检干部首先自身要过硬。
作为纪委书记,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在工作中,对群众来信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线索和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该警示谈话的警示谈话,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移交的移交,该上报的上报,决不姑息纵容。
4、创新监督方式,在丰富载体,完善制度,多元监督上见成效。一要明确监督工作的重点。
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和信息公开制度,把“三重一大”事项及涉及民生民意的重大问题及决策等情况及时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增强社会各界对同级监督的认同感和知情权,为弘扬正气,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