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
彩礼是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男方对女方的重视程度,但是在顺利步入婚姻半年之后,女
方提出了离婚,那么这时候,彩礼是退还还是不退呢?
一、法律规定要求退还彩礼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说结婚半年的情况下,女方提出离婚的话,需要全部或者部分退彩礼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共同生活
的,一种是婚前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
PS:生活困难的法律解释
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
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
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
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二、不退还彩礼的情况
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
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所接受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作以下几点说明:
(1)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
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2)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3)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
同经营投资等。 一般结婚彩礼都是在男女结婚之前给付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结婚后彩礼往往就是按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进行处理。当然,通常在夫妻婚姻关系内获得的财产,原则上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是否退还也看具体情况,可能要退还部分或者全部,也有可能不需要退还。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