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起,北京将实行车牌照租赁价格管理
从2023年起,北京市将实行车牌照租赁价格管理。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已经突破500万辆,其中新能源和网约车等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车辆占比达80%。为进一步规范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2022年12月1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每年申请配置指标的申请人应当于当年4月15日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办法》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将实施车牌照租赁价格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轿车、小型越野车和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的车牌发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根据《办法》,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出租汽车电召服务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各区交通运输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本区域内的出租车电召服务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此外,各区交通运输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召开听证会或论证会,对出租车电召服务费进行调整。经听证会、论证会后,调整的标准由相关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方面,《办法》要求各区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交管、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建立培训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定期发布培训机构诚信考核情况,督促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驾驶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
针对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方法》《措施》均提出要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站建设,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落实国家关于完善电动自行车用电支持政策的要求,推动实现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大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库及周边区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方便市民出行时便捷地补足电能。
此外,对于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机动车检验周期问题,此次发布的《措施》《方法》,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自2020年11月开始,除警用巡逻、消防、救护、工程救险以外,其他载客汽车6年内上线检验2次,超过6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的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免予上线检测。10年以后每两年上线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