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登记结婚证 去民政局领证步骤
相识相知相爱,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毕竟感情嘛,就像煮沸水一样,总得一点一点的,那能直接就沸腾了呢,可是,一旦到了沸腾之时,感情便会突飞猛进,迅速进入下一阶段,谈婚论嫁啊,想要把对方正式拐回家,只要去登记领证就好啦,一人一个小红本,你们的夫妻关系就此缔结,受法律保护,那你晓得登记结婚证流程伐,总不能像愣头青一般去民政局待着吧,小编有带来如何登记结婚证和去民政局领证步骤,有需要的看过来呀。
一、如何登记结婚证
首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譬如,双方有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啦,是否重婚啦等等。
最后,经过审查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登记。需同时到场,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二、去民政局领证步骤
(一)领证前提条件。
1、双方自愿,无第三方介入强迫。
2、男女双方达到国家法定年龄,男生年满22周岁。女生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提交领证材料。
1、国内公民需携带证件。
(1)男女双方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
(2)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3)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2、港澳台公民需要证明。
香港居民:(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
澳门居民:(1)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2)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
台湾居民:(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
3、涉外办理结婚证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证明有效期6个月,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须提供登记注册的翻译机构的中文翻译件,费用自理)。
(三)登记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