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进项专用发票录入抵扣如何做会计分录?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下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如果是成品油进项专用发票录入抵扣,可以这样做分录:
借:原材料---成品油、航空煤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转票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